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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人民法院举办 “木兰普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作者:北河法庭  发布时间:2021-05-02 16:12:31 打印 字号: | |

  为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举措,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2021年4月29日下午,定兴县法院、定兴县妇联走进北河镇红树营小学、北河中学,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为300余名学生做专题宣讲。定兴县妇联主席刘晴,副主席张华,县法院北河法庭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周亚捷,北河镇教育中心校长吕志军,北河高中校长潘树生,红树营村小学校长许小杰出席本次活动。




北河镇红树营小学




    在北河镇红树营小学,定兴法院法官助理刘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法律伴我们成长,法律为我们护航》这一主题,以案释法,结合实际,教育引导学生们树立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



定兴县北河中学


在北河中学,定兴法院法官助理任洪兴以《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题,结合高中学生心理和认知程度,用典型案例的方式,围绕校园欺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内容,向学生们讲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有关保护,引导学生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普法宣讲,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对自身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增强学生明辨是非观念,约束不良行为,远离校园欺凌和暴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培养好青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梦想,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融合法律、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综合知识与能力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更加温馨的成长环境,也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




  自2019年定兴县法院“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宣讲团成员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广泛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机关、乡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普法活动,认真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是定兴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开展的首次校园普法活动。今后,我们要创新形式,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木兰有约”品牌内涵,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创新宣讲方式,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为推进法治定兴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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