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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江同志任定兴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作者:定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29 15:47:30 打印 字号: | |



5月29日上午,定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王清江同志为定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由其代理定兴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清江表示,能够来到定兴法院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唯有坚持初心、砥砺前行、扎实工作,才能不辱使命。今后,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推进“七个定兴”建设,在大局中找准定位,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展现新作为。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将本人的职务行为和法院的司法行为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二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下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从严治院,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三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政治学习,用党的最新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廉政建设,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清清白白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全身心投入新的工作当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打造生态文化智慧新定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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